关于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的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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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评审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管理部****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至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评审因素,可以另外提供业主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请问能否提供①中标通知****管理部****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或项目在所属城****管理委员会平台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招投标信息和施工许可查询截图并附查询链接)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至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作为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2.问:请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6页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所监理过的工业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1)获奖证书或获奖的相关文件,(2)监理合同,请问我单位,也是外省的提供获奖网站截屏行不行

答:提供获奖发布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也予以认可。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155号

联 系 人:欧明郁、韩旭东

联系方式:0550-****389、0550-****9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方式:0550-****512 181****3588

日期: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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